Page 68 - Healthcare Manpower Report 2021_Chin_FULL_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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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二. 畢業生實習要求會否窒礙醫療體系的發展?
2 第二章 沒有實習經驗的醫科畢業生不可參加執業資格試
調整實習要求,為醫生進入本港醫療
2.1
體系減少障礙
圖2.1 實習經驗為參加執業資格試的先決條件
正式註冊
2.1 實習經驗為參加執業資格試的先決條件
有限實習機會
2.2 試後需本地實習為過甚要求
2.3 有限度註冊途徑要求實習經驗
2.4 政府建議的路徑要求實習經驗 資料來源:LEIP, 2018c; Heffron & Socha-Dietrich, 2018; COAG Health Council, 2015
在香港現行規定下,考生在培訓地區完成的醫學訓練須包含指定時間的全職實習,考生才有資格應考醫委會執業資格
試(LEIP, 2018c)。由於愛爾蘭及澳洲等地給予非本地居民醫科畢業生的實習機會十分有限,因此,在香港,擁有實習經驗這
項先決條件會對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構成障礙(Council of Australian Government’s Health Council, 2015; Heffron,
Socha-Dietrich, & OECD, 2018)。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若無法取得實習機會,便不合資格參與執業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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