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和佔用人的重置和賠償安排通常是收地的主要障礙
租戶和佔用人不獲法定賠償
例如:高鐵菜園村收地 土地業權人的賠償額
賠償總額 19.1億元(95.7%)
20億元 租戶和佔用人的賠償額
8600萬港元(4.3%)
因賠償不足而導致不滿
為何佔用人不滿現時安排?
菜園村(2008年) 古洞北及粉嶺北(2014年)
三類受影響佔用人
棕地營運者 寮屋住戶 農戶
資料來源:各大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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