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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上述优先审查的做法,加快河套注册企业专利申请的审批流 | 便利港深生物材料和器械流通
程。我们也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考虑参考香港采用的转录制度,
认可香港知识产权署审批的原授标准专利,并于大湾区试行。 建议7.1 完善内地生物材料过境河套香港
园区的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可跟香港分享其专利数据库,并提供技术及专利
人才支援,以协调香港和内地的原授专利制度。若遇到知识产权争 河套区虽然已经在个别领域推动要素跨境通关更加顺畅,但受
议,企业则可通过建议3中的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寻求 “一国两制”和内地管理体制的大环境影响,内地生物物资和样本
调解及仲裁的服务,并在内地聘请合资格港澳大律师及律师负责 的出境机制尚待优化。
相关诉讼过程。
国务院201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规定,凡是遗传资源、遗传信息出境或与境外机构联合研究,都需
建议6.3 加快河套区药品审评审批
要经过科技部遗传办的审批。此外,这类物品属于海关出入境管制
在药品注册上市方面,除了对港深两地政府的建议(详见建议2.5),
物品,出入境流程较繁琐,过关需进行严格的检验检疫手续,涉及
随着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两所
海关、卫生检疫、科创委、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的审批查验。虽
大湾区分中心落户河套,国家药监局可考虑探索将新药审批关口下
然中国海关总署设立了三个生物材料出入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
放、权限下移的行政可行性,而非仅仅让分中心发挥在国家药监局
站式快速通关服务,将进出境特殊物品、进境生物材料审批时间由
和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作用。建议5.2中的生物科技专家咨询委员
20天大幅缩短为三个工作日,但港深口岸并未设有相关平台。香港
会可从专业角度充分支持分中心运作,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进行 85
海关与内地海关的“跨境一锁计划” 也并不涵盖生物材料。
全周期介入,从药企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到注册上市后整个过程均
进行沟通交流,让药品注册申请者能通过分中心更高效便捷地完成
审评审批流程。
85 香港海关与内地海关2016年起推行“跨境一锁计划”,两地通过使用同一把电子锁及全球定位系统设备,以“跨境一锁,分段监管”为原则,减少同一批货物在两地入境及出境时被海关重
复检查的机会,简化清关手续和加快货物转关流程。由于生物材料属受许可证或牌照监管货物,因此不被计划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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