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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5.2 争取中央综合授权,落实生物科技 河套区也应成立由政府和国内外顶尖专业人士组成的生物科技专
改革试点政策 家咨询委员会,为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建议,并探讨两地临床
试验伦理审查流程和结果互认、临床试验标准互认以及完善河套区
为打造港深生物科技合作先导区和示范区,河套应有更大的改革
自主权,就生物科技发展灵活献策。中央政府在2020年出台了 药品审评审批流程等有关议题。为完善两地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
这个专家咨询委员会更可推动港深两地的伦理委员会(即上文提及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的香港道德委员会)合作,探索在河套区试用香港的规则和标准。
(2020—2025年)》,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另外,应加强两地伦理委员会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赋予深圳市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深圳市政府只需向中央政府备案,
推动伦理审查规则和标准衔接。
即可自行审批清单内的事项。这改变了此前“一事一议、层层审批、
逐项审核”的授权方式,除明确要上报批准的事项,其他不再逐项
| 衔接两地体制机制
报批,以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为推动河套区成为大湾区乃至全国生物医药产业的核心引擎, 建议6.1 放宽负面清单规定,允许特定企业
我们建议深圳市政府向中央政府争取在河套区率先落实综合授权, 进入内地市场
并与香港政府一同向多部委争取生物科技改革试点政策,例如优化
两地在市场准入的规管方面仍未协同。香港对内地企业没有市场
生物医药审批流程,支持港深遗传资源便利共享、研究物资设备
准入的限制,两地企业享有平等待遇。可是,在内地的市场准入
便利通关,以及支持尚未完成临床试验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率先
限制下,除了现有规定不允许外籍人士担任事业单位或民办非
在河套合资格的机构内进行测试验证等。为保障综合授权的顺利
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外,由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发布的《外商
落实,开展生物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先试,河套区应实行
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规定,境外投资者不能投资人体
配套的容错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由于香港被划分为境外
地区,香港从事基因检测及诊疗的企业很难进入内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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