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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港深兩地政府參考的政策建議
                   建議1.2  提供充足的初創資金,培育獨角獸
                              企業


                 除了吸引明星企業進駐以外,若想培育出本地的獨角獸企業,
                 還需要政府提供更充足的資金支持。發展生物科技需要更長的投
                 資周期及更龐大的資金,一般的生物醫藥企業需要至少10年才能
                 把產品推出市場,耗資達2.5億美元。儘管港深兩地政府的研究補
                 貼資金甚為豐厚,而較成熟的企業更可在港交所根據18A條例申請
                 上市,但生物科技企業在原型製造到臨床試驗的階段仍面臨巨大

                 的資金缺口,這個缺口更被稱為「死亡之谷」(如圖13)。由於傳統
                 風險投資基金的局限性,我們建議政府以更有效及創新的方式,
                 為有潛力的生物科技企業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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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在基金會《搭建技術轉移大橋 構築科研創新基地》報告中提出                             此外,我們建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改委) 可以作為
                                                                  45
                 的,我們建議香港政府善用220億港元的「香港增長組合」, 設立                            發起方,聯合廣東省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以及深圳市政府的資
                 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制度,政府以有限合夥人的身份提供                                金,設立深港生物科技合作發展基金,除了對港深聯合研究的
                 資金,並委托獨立專業機構出任普通合夥人,代政府管理上述                                生物科技前沿基礎科研和成果轉化項目注資外,亦可支持檢驗檢

                 資金,並將部分資金投資於河套區內符合條件的生物科技企業,                               測中心和臨床試驗中心的建設,以及科學家團隊引進等重要環
                 長遠促進這些企業發展成為獨角獸企業。                                         節。基金項目應盡量滿足申請人的科研及市場化需求,除了科研
                                                                            人員及儀器開支,基金亦應覆蓋企業在品質保證及專業服務等
                                                                            相關項目開支,以確保企業能順暢進行科研發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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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政府於2015年撥出2,200億港元成立「未來基金」。2020年,政府宣布將用其中的220億港元成立名為「香港增長組合」的投資組合,投資於「與香港有關連」的項目。
                 46   參見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21年4月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優先支持範圍涵蓋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主要支持方向包括港澳元素較為突出的科技創新平台、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標誌性或重大意義的其他領域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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