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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港深兩地政府參考的政策建議
此外,中央政府亦可積極研究協調兩地監管機制,以推動兩地 的職能,而合同研發生產機構則負責整個科研到商業化生產過程
法規,尤其在知識產權認證方面的調和。而國家各機構亦可考慮 的化學成分生產和控制(CMC),包括質量管理及生產。除了內地的
加快審批流程,建設便利河套區註冊企業進入國內市場的「綠色 合同研究機構可落戶河套、承擔香港企業在內地進行的研發活動
通道」,以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我們將在第六章繼續 外,香港的合同研究機構落戶河套能為深圳引進符合國際標準的
闡述相關建議。 服務,包括提供符合全球主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各管理規範的研究
及生產服務,以及符合國際規格的品質認證服務等,更能提供向
對接兩地資金、科研機構以及專業服務:除了對接上述提及成立
全球主要監管機構提交申請的服務,並推動內地醫療機構、企業與
的深港生物科技合作發展基金外,河套區的一站式平台亦應協助
境外生物科技服務機構合作,提升醫療機構臨床試驗技術能力和
企業對接內地各級政府的科研項目、風險投資機構、相關院校及
質量管理水平。
科研機構以及專業服務。一站式平台一方面能幫助科研人員申請
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的科研資金,並且與有關科研院校及機構
| 鼓勵院校內知識轉移,培育生物科技和
合作進行研究;另一方面,港深企業亦能透過河套區接洽兩地的
商學的複合型人才
風險投資資本,讓河套區成為企業對接內地和香港科研以及
資金的最佳平台。與此同時,企業可以透過平台獲得專業服務, 世界上不少頂尖的科技突破均來自高校,而將這些科研成果成功轉
包括法律及會計等支持,以滿足科研過程所需。特別在知識產權 化才能惠及大眾。深圳市政府在2020年開始實施《深圳經濟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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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企業可以通過設立在河套深圳園區、並引入了港澳大律師 科技創新條例》,重點之一就是鼓勵高校知識轉移。 香港政府卻並
的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仲裁中心尋求調解及仲裁的協助(詳見 未有就高校知識轉移發布相應規模的激勵措施。為了發揮香港高校
建議6.2);而在訴訟方面,企業可聘請合資格港澳大律師及律師 世界級的生物科技研究水平,我們應當鼓勵這些研究人員從事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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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地負責相關過程。 或其他將前沿成果落地轉化的工作,但從事生物科技產業的人才數
量不足。一方面,院校缺乏知識轉移文化,院校的科研人員不被鼓
吸引合同研究機構與合同研發生產機構:在生物科技產業中,
勵、甚至被限制從事知識轉移,導致包括就科研成果申請專利、許
為了降低成本,許多傳統醫藥企業會將研發過程中的部分程序外
可授權、開辦衍生公司的人數很少;另一方面,生物科技專業的畢
判給第三方。合同研究機構可以承擔臨床前研究以及臨床試驗
業生與業界的需求不匹配,能夠勝任科研管理乃至創業的人數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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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0月印發文件實施試點方案,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廣東省九市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
76 包括鼓勵及表彰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第95條)以及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條例第85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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