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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中央不同部委參考的政策建議
                 對此,我們建議,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可以考慮放寬內地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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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單就外資的准入限制,允許由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擔任法人或
                 主要股東的、在河套區註冊的香港生物科技企業直接進入內地                                  轉錄標準專利制度                    原授標準專利制度(2019年起)
                 市場,並向這些企業提供與內資公司相同的各方面待遇,包括但
                                                                              申請人以三個指定專利局                 香港知識產權署進行形式規
                 不限於經營範圍、市場准入條件、投資限制、持股比例等。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英國                定及實質審查。實質審查內
                 這項措施可以先以大灣區內地市場為試點,逐步推廣至全國,                                  專利局、歐洲專利局)其中一               容包括相關發明的可享專利
                 以達到實施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                                              個批予的專利為基礎,在香                性,即該項發明是否新穎、
                                                                              港申請進行「再註冊」審批,               具創造性以及能作工業應用。
                                                                              香港知識產權署不會進行實質
                   建議6.2  協調香港和內地的知識產權制度
                                                                              審查。香港知識產權署接獲的
                 在知識產權制度方面,香港一直通過轉錄標準專利制度,即以                                  轉錄申請中超過一半為中國
                                                                                                 83
                「再註冊」的形式,認可包括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內三個地區                                  當局已經批准的專利。
                 審批通過的專利(詳情見表11)。可是,國家知識產權局並沒有向
                                                                            資料來源:香港知識產權署
                 香港申請者提供快速申請渠道,也沒有渠道便捷認可香港知識產
                 權署批予的專利。實際上,香港於2019年推出了原授標準專利
                                                                            由於兩地相互之間仍未建立融合互通的機制,國家知識產權局
                 制度,讓申請人可直接在港申請具標準保障的專利,不再需要事
                                                                            可以研究協調兩地監管機制,以推動兩地知識產權制度的調和,
                 先在外地指定專利局提交申請。而在設立原授制度時,國家知識
                                                                            持續解決知識產權體系存異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7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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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權局對香港知識產權工作提供了大量幫助和技術支援,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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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專利審查指引亦有參考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經驗。 因此,香港有                                          84
                                                                            的專利申請。 我們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河套區成立分支或
                 能力並有需要在審批專利方面與中國內地加強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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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專利制度諮詢委員會早於2011年提出,將實質審查工作交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並在後來得到香港立法會及知識產權署的同意。
                 82   香港知識產權署發出的專利審查指引考慮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澳洲、中國內地、紐西蘭、新加坡和英國)專利部門的現行審查指引或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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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香港知識產權署接獲的58.8%專利申請已獲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38%已獲歐洲專利局批准,1.8%已獲英國專利局批准。
                 84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7年發布《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允許特定申請請求優先審查,並承諾在申請提交45日內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並在12個月內結案,覆審案件則在7個月
                   內結案。比33個月的正常申請時間快2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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