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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港深两地政府参考的政策建议
建议1.2 提供充足的初创资金,培育独角兽
企业
除了吸引明星企业进驻以外,若想培育出本地的独角兽企业,还需
要政府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发展生物科技需要更长的投资周期
及更庞大的资金,一般的生物医药企业需要至少10年才能把产品
推出市场,耗资达2.5亿美元。尽管港深两地政府的研究补贴资金
甚为丰厚,而较成熟的企业更可在港交所根据18A条例申请上市,
但生物科技企业在原型制造到临床试验的阶段仍面临着巨大的资
金缺口,这个缺口更被称为“死亡之谷”(如图13)。由于传统风险
投资基金的局限性,我们建议政府以更有效及创新的方式,为有潜
力的生物科技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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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在基金会《搭建技术转移大桥 构筑科研创新基地》报告中提出 此外,我们建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 可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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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我们建议香港政府善用220亿港元的“香港增长组合”, 设立 发起方,联合广东省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以及深圳市政府的资金,
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制度,政府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提供资 设立深港生物科技合作发展基金,除了对港深联合研究的生物科技
金,并委托独立专业机构出任普通合伙人,代政府管理上述资金, 前沿基础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注资外,也可支持检验检测中心和
并将部分资金投资于河套区内符合条件的生物科技企业,长远促进 临床试验中心的建设,以及科学家团队引进等重要环节。基金项目
这些企业发展成为独角兽企业。 应尽量满足申请人的科研及市场化需求,除了科研人员及仪器开
支,基金还应覆盖企业在品质保证及专业服务等相关项目开支,
以确保企业能顺畅进行科研发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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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于2015年拨出2,200亿港元成立“未来基金”。2020年,政府宣布将用其中的220亿港元成立名为“香港增长组合”的投资组合,投资于“与香港有关连”的项目。
46 参见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21年4月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优先支持范围涵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主要支持方向包括港澳元素较为突出的科技创新平台、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标志性或重大意义的其他领域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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