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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案例是位於青鴻路一幅4.6公頃、規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貨櫃相關用途)的用地。此地皮包括兩幅短期租約用地,目前分別用作臨時貨櫃貨櫃堆場及露天停車場(圖24至26)。政府計劃就此用地興建多層綜合大樓進行可行性研究,但研究會否開展、於何時開展,則取決於案例一提及的用地的可行性研究結果。可惜,目前並無跡象顯示此用地的可行性研究將在短期內開展。除了上述討論的用地外,港口區域附近亦有一些沒有被規劃作港口後勤用途,而且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土地,即空置或被用作露天停車場(圖16中的橙色區域)的用地。我們認為這些用地也非常值得進一步的研究,以便能更妥善地作長遠使用。圖24. 航拍照片(2020年) 圖25. 實地照片(2020年) 圖26. 規劃用途(其他指定用途)案例三:青鴻路資料來源:(圖25)谷歌街景服務;(圖26)城市規劃委員會法定規劃綜合網站36